哈尔滨市区娱乐场所扰民噪声污染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文化、环保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整治市区娱乐场所扰民噪声污染突出问题,促进娱乐场所依法规范经营,根据市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全市扰民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噪声防治[2009]2号)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对市民反映集中的市区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落实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措施,促进娱乐场所依法规范经营,为广大市民创造安静有序的生活环境和市场环境。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今年入夏以来市民反映集中的娱乐场所噪声扰民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市区严重扰民的42家娱乐场所名单附后)。
三、主要任务与职责分工
立足于文化行政部门为娱乐场所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为环境噪声污染执法主体的实际,确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文化主管部门与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查处取缔严重扰民娱乐场所违法行为,督促场所严格执行如下规定:1、相关证照(主要包括:娱乐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环境保护审批文件、工商营业执照)齐全,合法经营;2、场所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室内音量符合文化部门规定的音量标准;3、自觉依法规范经营,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的职责分工如下:
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查验娱乐场所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含环保部门出具的场所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批准文件)情况,督促证照不全的娱乐场所从速申办相关证照,查处娱乐场所违反规定时间营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和室内音量超标(见省政府令[2009]第3号发布的《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第17条、第27条规定)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负责查处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等环境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会同文化、公安部门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的娱乐场所,收缴用于非法经营活动的设备。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娱乐场所违反消防安全、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其它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予以协助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6日前)。市文化部门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对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横向协调和对下动员部署,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集中查处阶段(7月26日-9月26日)。一是市、区文化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的部署,协调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执法人员,以严重扰民娱乐场所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有关娱乐场所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取缔。其中,7月26日-8月26日,各区文化部门自行组织本地区查处行动;8月27日开始,市文化部门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抽查和交叉检查。二是市、区文化部门积极参加市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多部门联合检查抽查行动,根据阶段性工作通报情况制定和落实下步工作措施。三是市、区文化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拒绝配合执法、拒不整改问题的违法娱乐场所进行曝光。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阶段(9月27日-10月31日)。各区文化部门向市文化部门报送本地区娱乐场所扰民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市文化部门对各区专项整治工作先行检查验收,做好准备迎接全市检查验收;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向市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表彰先进。
(四)长效管理阶段(11月以后)。市、区文化部门与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切实加强娱乐场所源头把关工作,重点对居民集中区特别是居民楼内开办的娱乐场所从严把关,避免产生新的扰民污染源。各相关执法部门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对居民区内娱乐场所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问题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导制止、及时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整治娱乐场所扰民噪声污染,依法维护市民的环境权益,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和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创建“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切实行动。市、区文化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思想重视、行动积极,措施有力、务求实效。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文化局成立由副巡视员原峰为组长、局文化市场管理处和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部门为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负责同志为宋增强支队长,联系电话:87687272;联络员为稽查支队办公室主任王加福,联系电话:87651706,传真:87650929,电子信箱:hrbwhzf@163.com。各区文化部门要加强与市稽查支队的沟通协调,服从统一安 排,确保组织领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二)联合执法,加大力度。此次专项整治,既要集中力量整治娱乐场所扰民噪声这一重点,又要借机综合整治娱乐场所违法违规问题,大力规范场所经营行为。市、区要开展由文化主管部门或环保行政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能和整体联动效应,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增强整治成效。
(三)明确责任,加强督导。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各有关部门在娱乐场所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中的职责,本方案对此作了强调和细化。《全市扰民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由市监察局牵头,对治理噪声扰民工作中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各有关部门必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全面落实娱乐场所扰民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市文化等部门要立足娱乐场所审批监管重心下移的实际,加强层级监督和检查指导,督导各区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监管整治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形成市、区有关部门上下协同的监管整治工作态势。
(四)点面结合,强力推进。要以今年入夏以来市民反映集中的42家噪声扰民娱乐场所为重点进行集中整治。同时,要以点带面,对辖区娱乐场所办理相关证照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督促证照不全或无证照场所从速办理审批手续、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场所,全面推进市区娱乐场所合法经营、规范经营。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效。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市、区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治理,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通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加强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措施,巩固和扩大娱乐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成效。